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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偷拍神器”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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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6 21:12: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近年来,多地爆出酒店、民宿偷拍事件,为何偷拍行为屡禁不止?其中偷拍摄像头的泛滥便是一大诱因。殊不知非法生产、销售偷拍设备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案件回顾】

2023年3月,谢某某在网上发现一种排线、可通过手机远程监控等类型的摄像头受到市场欢迎,觉得这是一个“商机”,便通过微信与上家联系购买此类设备,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给他人,若是买家要求具有隐藏功能的摄像头,谢某某便将监控摄像头设备改造安装至充电宝、排插线、插座中等。

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谢某某销售此类监控摄像头200余个,非法获利约2万元。经鉴定,该设备属于窃照专用器材。

经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对其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人民说法】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理的物品,无论出于牟利目的还是个人兴趣,任何未经许可的生产、销售行为均属违法。公众需提高警惕,切勿购买、使用此类非法器材,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严守法律底线,合法经营,切莫因一时之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编:邱烨、帅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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