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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晨告媒体侵犯名誉权 因被指发微博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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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娱乐] 姚晨告媒体侵犯名誉权 因被指发微博赚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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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13:36: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懒蓝蓝 于 2013-4-4 16:31 编辑

       据《北京晚报》报道,因报道称姚晨发1条微博2万、转发1条微博几千,“微博女王”姚晨以报道失实、名誉侵权为由,将上海一媒体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北京朝阳法院昨日上午通报,法院已受理此案。

  姚晨诉称,今年3月20日,上海的《劳动报》刊登标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新闻报道,该报道中记者未经调查核实,以第三方名义捏造虚假内容,发布“像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咖(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的不实言论。该报道已被各大新闻媒体广泛转载。

  姚晨认为,该报道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严重侵害。她发现不实报道后,先后通过经纪公司和代理律师向《劳动报》发函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但对方一直拒绝删除该报道的网络版及赔礼道歉,《劳动报》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

  姚晨诉至法院,要求《劳动报》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报道的网络版及所有相关链接;在《劳动报》醒目位置、官方微博置顶位置连续三十日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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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蓝蓝  在2013-4-4 16:29  送朵鲜花  并说: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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