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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后期如何发展,耽美文学的角色永远是女性眼中的男txl,是纳西瑟斯的完美倒影,所谓的强弱,强强,弱强终究只是吃粮时口味的不同,我们喜欢看一个角色坚定沉稳,讨厌他的犹豫不决,喜欢他的豪气万千,讨厌他的矫揉造作,喜欢他的披荆斩棘,讨厌他的瞻前顾后,这种情绪就是我们十分常见的“厌女”,嗯哼当然我不是说喜欢看耽美就是厌女,事实上作者和读者我们都没办法避免现实的潜移默化,沉稳如山和温柔似水这两个属性放在耽美小说里可以随意组合,放到现实里就是对两个性别的刻板印象,也就是说当我们看文时必须以“爷们儿”“男性化”的标准来看攻受,那么就是被“厌女”思维影响到了,但同时,因为两个主角的性别原因,我们也会理所当然的希望他们足够强大,不论是天花板,还是美强惨,身份能力武力值智慧内心总要有一点超脱众人之外,所以说人啊,都是慕强的,如果一个主角他不够强,那么就会受到不同目光的审视,“受也太弱了吧他又不是女的”“这么弱凭什么当攻”类似的话看文时应该都听过。
就挺痛苦的,看文的时候经常被一些狗血土味剧情爽到,但是理智又无时无刻的不在提醒我,你这样不对,你这是“厌女”_(:3」∠)_不论是经典耽美剧情还是狗血卷土重来,又或者言情性转入侵,存在皆必然,存在即合理,攻控受控x嬷x公无非就是赛道不同,代入党有代入党的沉浸非代入党也有非代入党的乐趣,作为一个非代入党主角控,只要是爽文(不论是狗血感情的爽还是剧情事业的爽)不虐主,我就能当个摄像头看得很开心,把主角当做路上的旅伴,相携一程后奔向各自的人生,对我来说就已经很有意义了,有句话叫“我笔下把他从幼年写到迟暮,就等同爱了他一生”同样的,我看着主角从踽踽独行到和爱人相伴到老,就等同于和他们相识了一生,所以说,我果然还是很喜欢看公路文(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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