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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莫言木石不知情,铁树开花玉玲珑

热度 3已有 425 次阅读2012-3-15 22:51 |个人分类:影视欣赏|

最近看了两遍《新龙门客栈》,一直被我咬嚼多年的电影,竟然是它被拍20年后才看。会不会太迟了?在我迟到的时光里,她一直都在,而且还在那百花深处待了20年。于是我不得不像个优雅的文人(而不是生活里的三俗青年),为你写,把这情怀揉化成墨,在我的笔尖流淌。

其实龙门客栈很旧,但是老板娘很媚惑。悬挂在客栈的酒旗,在风沙里乱舞,像极了她的风骚;客栈里的石磨又像她的某种精神,与其说是经营这座客栈,倒不如说是坚守这广阔无垠的大漠,也许老天让她在等待周淮安吧;当她出场的时候,我们闻其声而知其人,知道她在屋顶放歌是寂寞吧,或者是十香肉已落入口中的兴奋。对,她就是金镶玉,她唯一爱的男人是这么说的:金碧生辉玉玲珑!

 

大漠,被夕阳的余晖染遍,周淮安骑着一只骆驼,很帅的是他的另一手牵着另一只,在镜头下潇洒的前行着,然而我们第一眼看见的仅仅是他的背影和骆驼的屁股。他刚毅的脸被一块黑纱蒙着,只留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在大漠里放光芒。一闻邱莫言的笛声,骆驼都好像有了归属感。

没错!笛声美,人更美,若不是阉党乱世,她可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夫人,奈何这一朵水莲花逢乱世,所以不得不漂泊。记得她说过:浮萍漂泊本无根,天下游子君莫问。如此的豪气,也许是为了周淮安,也突然爷们儿一下吧。邱莫言,如她手里的“子母剑”,冰冷的容颜下有一颗温柔的心,我本不多言。

金镶玉见到周淮安第一眼的时候,也许只是有淡淡的好感,想的也许只是和这个俊俏的郎儿一夜风流罢了,剧中她为了钱财和那个贾公公做了交易,死死的留住周淮安,然而这也是她一直想的,这真是一箭双雕的美事,但是最后却空欢喜,人财两空。不得不说她的爱是那么的直接而强烈,因为她得知那一支短笛不是送与她的时候,她还是还与了邱莫言说:“别人施舍的东西我不要。”原来她霸道也那么有人情味,她也希望那纯粹的爱,仅仅她一个人拥有的。但是邱莫言不像她,邱莫言是那么善解人意,最多的时候不过是莞尔一笑,当周淮安说要与金镶玉成婚想法,她反而没有反对,还赞许了。谁能容忍让自己的爱人,眼睁睁看着入别的女人的洞房?当她提起那一坛酒直入喉咙的时候,眼角的泪也流了出来,那么的钻心。在最后,当曹少钦的剑向周淮安刺过来的时候,她受伤的身子使出了最后的力气,让周飞出流沙,自己挡住了那一剑,她的爱那么深沉和温暖,但是她的付出是值得的,周淮安自始至终都是爱她的。

记得周为她取箭头的时候,她疼痛地用额头抵住他的胸膛,周淮安像个小孩一样向她认错,说那短笛是自己无心送金镶玉的,仔仔细细地说着,我在想邱莫言当时是多么漂亮,因为当时是幸福的。都说乱世儿女莫诉情,其实乱世儿女情更深。这一对苦命鸳鸯志同道合,想的是过太平的日子。

个人觉得金镶玉是在影片的最后爱上周淮安的,她让那个跶子保护那两个小孩出关,自己手拿利刀跳入沙场,为博君一笑。但是周淮安还是为她挡了一剑,也许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她还会暗自偷笑呢!最后当周向她辞行的时候,她问他以后还会不会来这个时候,周却漠然说:这沙漠太无情无义。其实潜台词是我最爱的人被这沙漠夺走了生命,于是留了两行骆驼的脚印在这沙漠上。然而金镶玉调转马头到了客栈,一把火把这自己相依为命的龙门给烧了,然后洒脱说了一句:“走,去找周淮安”!看到这里我的确被感动!其实,受伤的何止她一人?周淮安只是莫言了罢了。

《新龙门客栈》是《龙门飞甲》的前身,所以才会生成凌雁秋这一角色,其实就是邱莫言和金镶玉的融合。《新龙门客栈》的结尾是金镶玉追周淮安;《龙门飞甲》的结尾却是赵怀安追凌雁秋,那么邱莫言呢,庆幸的是那支短笛一直都在。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麾下灸,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点秋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 转自网络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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