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88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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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楼主你说的这些话确实冒犯到了很多coser的脆弱小心脏,也触犯了他们的潜规则hhh,以后不要没事嘴欠,何况那个道歉从第三者角度来看,没有多少“诚恳”的成分
但这不是粉丝群可以踢人的理由,按你说的,你已经交了一千块“保护费”来入群了,那如果这个群是粉丝群的话,起码你的鄙视链地位应该在白嫖粉之上(虽然我不喜欢这种生态链但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规则),在群里的位置应该是有(资本的)保障的
因此我觉得你应该再看一下群规,你有没有违反哪一条,如果哪条都不沾,又还想在这个主播粉丝群里,可以找其他的管理申请重新入群
如果也不想再入群了,就吸取教训不要在网络上嘴欠好了,争论谁错的多谁错的少其实没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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