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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男子胡某光因犯盗窃罪两次被法院判刑,出狱后他继续干“老本行”,在去年上半年先后7次约女性到宾馆开房,趁女子冲洗或上厕所期间,夺走对方的手机或现金。1月3日,南宁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胡某光批捕。
公安机关查明,去年3月的一天,胡某光从西乡塘区秀灵路一家足浴店约出女子刘某,两人到安吉大道一宾馆开房。胡某光用购买的假身份证办理入住进了客房,让刘某先去洗澡。刘某冲洗时,胡某光突然闯进浴室抢走刘某放置在洗脸盆上的手提包,并逃离现场。刘某一看情况不对,顾不了那么多,光着身子追了出来。
在四楼与五楼楼梯转弯处,刘某拉住手里拿包的胡某光,并死死抓住手提包的链子。僵持中,胡某光顺势打开包,把包里的一部手机夺走。刘某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立案调查,胡某光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去年3月底,胡某光在马山县办理护照时被抓获。一个月后,因证据不足,胡某光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除了受害人刘某被夺走手机外,去年3月起,胡某光还通过社交软件邀约或到足浴店寻找目标,把另外6名女子约到酒店开房,然后趁女方进入洗漱间洗澡或解手过程中,将对方携带的手机或现金抢走。
据了解,胡某光在实施的7起案件中,共抢走9部手机、一块手表及近千元现金。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检察机关对他予以批捕。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取保候审期间传唤不到案的胡某光展开抓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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