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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好笑,看耽美的大多都是女性,写耽美的也大多都是女性,但是耽美文里的女性的命运大多都不怎么地,不是炮灰就是恶毒女配要不然也就是个酱油党。
LZ说了“说什么字里行间是写实的调子,心理描写是正常的GAY会有的,又说什么一见钟情、住院治疗太天雷了,话说这位读者,你有没有认真看本文,小攻小受都是异性恋,哪里是GAY了,关于他们的心理描写怎么会是正常的GAY会有的,而且本文是耽美小说,写得是男男爱情,小众爱情,尽管小受的形象很……”,其实一个非GAY直男能看上另一个非GAY平凡脸蛋男然后强迫其被包养就很不现实了。耽美小说,不是同志小说,本身就是YY的产物本身就不现实,我蛮同意那个吐槽文评作者的观念。
但是真心奉劝各位作者,以后的小说里,一定要让主角离了婚再考虑其他发展,就算是先渣后忠犬的男主嫖个鸡,也一定要离了婚再去,就算是主角与同事朋友喝酒,也请在离婚后再喝,万一喝多了上错床,很有可能小三上位,为神级卫道士读者所骂。 这些话有些偏激了,结婚,婚姻,本来就是为了替两个相爱的人提供相应的法律上的保护,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别结婚好了。免得结婚了你想要出轨然后还要被别人道德上批驳。
小三就是小三,别用什么真爱来说。就算攻与他老婆没了感情没了爱情,但是他就是个已婚男。他听受的话不离婚,那么这段时间内把他老婆摆在了一个什么地位上又把受摆在了一个什么地位上。这篇文我看的最恶心的一个角色就是这个攻,他就算处理不好这段关系也不可能处理的这么不好。
最后,哈姆雷特那段话就不用我说了,每个人的爱好品味三观都不一样,没办法。 |
鲜花鸡蛋击鼓其镗 在2013-6-28 22:01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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