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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完全控制》作者:天望(以爱的名义对对方进行各种伤害的,那不叫爱,那叫迫害!)

楼主: mumian_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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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同人] 【原创】《完全控制》作者:天望(以爱的名义对对方进行各种伤害的,那不叫爱,那叫迫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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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9 23:13:06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真得就是丧心病狂的典范了,而且是丧病得天经地义。这一类文看得实在不少了,攻或者男主都是位高权重各种有权有势,要么调-教性-虐要么直接心理摧毁女主或者受。
这类文基本上都会受最后被攻成功调-教,最后生理心理直接依附于攻,实现了攻的变-态占有欲独占欲控制欲各种欲-望。
作者写这种文,并不代表作者就代表攻的这种变态以及受的这种妥协,不过我是绝对不能接受这种扭曲的相处相爱的。
人生而自由,这种文里的攻受跟自由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而对于爱情里的平等,不,这种占有欲不配被称为爱情。如果这样的变态调-教占有也是爱情,那么爱情所崇尚的自由,平等,尊重,理解等等,岂不都喂了狗?打着爱情的名义,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别人做出任何事情,还且不说囚-禁调-教性-虐一个人,本身就侵犯了人身自由跟基本的权利,是违法的。三观暂且不论,我是不会去崇尚这种把践踏他人的自尊的违法变态的。
理由很简单,假如我有一天也遇见这种人,我是绝不会兴高采烈地欢迎的,更加不会原谅这种人。
如果这种人都能he,那么如何对得起我受过的苦?
假如我是这篇文的受,必然是要鱼死网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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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0 22:19:38 |显示全部楼层
即墨鸫 发表于 2019-6-20 17:15
我是真的心疼受,他的人生本来应该是凭借对音乐的热爱,成为众人所崇尚和追捧的、璀璨的星星,可以有一二 ...

别的不说,爱上强-暴-性-虐-囚-禁自己的人,不是斯德哥尔摩是什么?连这样的事都能原谅,那什么东西不能原谅呢?受就是攻的一个昂贵的金丝雀而已,哪天攻不要受了,就如同丢掉一件衣服。地位上的不平等,变-态的开始,万一哪天受发现了所有的事实,鬼才会信有好结局。攻就是一个强-奸-犯囚-禁犯。我实在不喜欢受,难道面对这种这种强-暴了拿走了自己父母财产还逼自己做了无数恶心事情的神经病,不是徐徐图之,然后攻其不备,直接干掉攻,这种操作才是正常人的操作,不是吗?
无数人跟我说这文带感,糙淡带感,每次说攻受是爱情的人请记住那是一个认识你第二天就强-暴你的强-奸犯,不要强行选择性失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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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1 00:52:55 |显示全部楼层
即墨鸫 发表于 2019-6-21 00:23
受的个性本来就很乖很软,心理年龄更加是低于普通同龄人,阅历也不够丰富,攻还给他各种暗示,什么不可以 ...

怎么说了,我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不过结论是殊途同归的,你是从受对于音乐的爱跟成长环境来说的,解释了受的性格。
每个人对于欣赏的东西尺度不同,我反正是受不了这样的受的。其实也有作者描写的问题,攻对于受的强-暴,被写得无关痛痒,而且到了最后有一句话是,睡了一晚是睡,无数晚也是睡,这种本身就是斯德哥尔摩了。
被强-暴一晚是强-暴,无数晚也是强-暴。不经过本人同意的性-行为,就是强-奸,无论男女。好多本书就模糊了这个界定,到最后写成了合-奸。
强-暴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原谅,原则性问题绝不能妥协。
另外让我毛骨悚然的是,关于另外一个小提琴家的孩子被调-教成了一个宠物。自己有一个宠物是很爽吗?假如你是那个宠物,你是那个宠物的亲人呢?
受跟这个宠物本质上是一样的,不过就是高级一点的金丝雀。
假如攻不要受了,分分钟可以扔掉,而且没有任何负担。
攻不配谈爱情,也不配跟受白头偕老,也不配he。
我渴望爱情,但是不自由,吾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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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1 01:19:04 |显示全部楼层
即墨鸫 发表于 2019-6-21 01:10
我很赞同你的看法。爱情的确是魔法,是奇迹,是希望,可在我心中比爱情更重要的多的是了——首先是我的国 ...

不,你说的这种还美化了强-暴这种行为。
换位而处,假如有人强-暴了我,还想跟我谈恋爱结婚,怕不是下辈子都做梦。我宁可自己进去,也要还回去的。
举个例子,之前新闻不是有一个14岁妹子走失了,被父子俩捡到了,然后轮-奸了,生下了父子俩的几个孩子,妹子最后疯了。
妹子的妈妈各种哭各种闹宁愿自己养妹子一辈子,强-暴犯父子还告她破坏家庭,并且屡次来把妹子抢回去。
然后皆大欢喜的是,警察判了疯了的妹子嫁给这对强-暴犯中的儿子,一家团圆,妹子将一辈子被轮-奸,he了。
这个故事,本质上跟这篇文没有任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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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1 01:41:19 |显示全部楼层
即墨鸫 发表于 2019-6-21 01:25
啊,这种现实生活中的……where is劳资的四百米大砍刀和意大利炮?要是这俩都没有就请这两个闸总把头伸过 ...

现实里糙淡的事多了去了,刚开始因为妹子妈妈根本拿这对父子没办法,妹子就一直待在强-暴犯家里。对了,这对父子还说是妹子自愿跟他们发生关系的,反正妹子疯了。最后是检测几个孩子跟父子俩的dna发现,竟然是轮-奸妹子生出来的,几个孩子既可以叫叔叔也可以叫爷爷,呵呵。
一句话概括一下这篇文,就是权势滔天攻闯进了受的家里,第二天强-奸了受,并且从身体心理各种调-教算计,受终于爱上了攻,最后攻受he。
可不就是跟这个妹子跟强-暴犯的结局一样嘛
我欣赏的人,即便是弱小啥也不会,但是也有自己发光的地方,这篇文里的受没有。他最后对于强-暴犯的妥协,让我不耻。
之前我看过一个讲座,说妹子如何应对强-暴犯,实在不能反抗,就享受,尽量减少对自己的损害。md,这些砖家警察都认为强-暴是吃饭喝水吗,还享受。
假如是劳-资,劳资就是弄不死你,拼了自己一条命,也要带走你一层皮,不然活着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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