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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职务侵占案宣判: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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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娱乐]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职务侵占案宣判:获刑6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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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8-10-18 16:57:0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PS,出来混,迟早要还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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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8:45:54 |只看该作者
天天宝贝k 发表于 2018-11-5 20:54
终于出结果了,孩子归属谁呢

这是刑事诉讼职务侵占罪。那边孩子归谁是王宝强和他老婆的离婚诉讼。还没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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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20:54: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终于出结果了,孩子归属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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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0 08:49:23 |只看该作者
总感觉这个数额小了,他俩弄到的估计还多,但是马蓉是王宝强老婆,只要她担一部分,法院也不能认定是侵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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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9 17:47:07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我总觉得判的太少?!这种人还是应该在里面多待几年,少出来祸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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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4 21:42:14 |只看该作者
这一家子太高调,把国人的三观震得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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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1 19:43:15 |只看该作者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不知道马蓉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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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20:35: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果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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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9 16:18:17 |只看该作者
啥么狐狸 发表于 2018-10-19 10:55
宋喆已经被判,马蓉还在一会承认出轨一会不承认,还在晒出婚纱照。。。。。。法律是不分性别的吧?

宋喆有罪名,职务侵占。马蓉没有,目前没有证据能证明她触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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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9 14:36:40 |只看该作者
苦了王宝强啊,钱被吞了,老婆被拐了,名誉也大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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