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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江西新余,阳光炙烤着大地,蝉鸣声此起彼伏。伴随着一阵凉风吹来,一辆警车停在了新余某纺织公司的厂房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金花拿着一叠讲稿走了出来。
“终于盼到李法官来了,大家已在会议室等候。”新余某纺织公司负责人刘某高兴地迎了上来。
穿过机杼声与纱线摩擦声交织、机油味与棉纱尘絮味混杂的车间,李金花一走进会议室,前来听课的民营企业家及职工代表就打开本子,准备做笔记。
“周某萍系某商业公司的经理。2021年6月,某商业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一卡通商户合作协议,周某萍负责该项目。”作为被告人周某萍挪用资金案的承办法官,李金花以该案为切入口,开始了今天的授课。
“2021年11月,周某萍将某商业公司账户中的487万余元转入自己账户,并以挂账形式登记在与某科技公司的业务往来名下,转出的钱款被周某萍用于归还个人所欠债务等。”“2022年3月,某商业公司与某科技公司对账后发现账款存在大量差额,遂报案。”“周某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金花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
“周某萍为何能在5个月内,将某商业公司账户中的487万余元转入自己账户?”
“这笔款转出后,某商业公司为何在4个月后才发现?”
介绍完案件情况后,李金花提出了问题,让听课的民营企业家及职工代表陷入了深思。
“民营企业应从中吸取教训,要分别设立出纳岗位和会计岗位,确保财务做账和资金支付分开。”接着,李金花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风险点,详细讲解了涉企案件常见的犯罪手段,引导企业完善内控治理。
民营经济是推进市场经济的“生力军”,是激活市场活力的“催化剂”。谈起周某萍挪用资金案,办理该案时的一幕幕细节不时在李金花脑海中呈现。
为了帮某商业公司挽回损失,李金花耐心向周某萍释法明理,引导她积极退赔,周某萍最终退赔了部分款项给公司。
针对某商业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李金花积极引导公司健全财务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强监管,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为了推动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李金花决定用该案例作为法治课素材,给民营企业敲“警钟”,让民营企业从鲜活案例中汲取教训,健全内控机制,筑牢防范内部腐败的“防火墙”。
经过精心筹备后,这堂法治课一开讲,便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欢迎。
“能否请李法官也到我们厂子里去上堂法治课?”授课一结束,听课的民营企业家就纷纷发出了邀请。
“请登记一下,我们尽力安排。”虽已密密麻麻登记了多场法治课,但面对民营企业家期待的眼神,李金花回应道。
民营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今年5月,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在政策与法律的双重护航下,如何加大企业内部腐败的惩治力度,完善内部治理,破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筑牢健康经营的“安全屏障”,让民营企业更专注于经济发展,江西法院进行了有益探索。
——依法审理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用好用活各种措施,尽力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开展法官进园区、进企业等“线下”活动,点对点帮企业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深入分析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新特点,提升企业家和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减少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行为的发生;
……
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江西法院共办理涉企刑事案件386件,走访企业2913家,深入企业调研座谈宣讲927人次,制发涉企司法建议125份,发布涉企案例205个。(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刘畅 张洁)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编:梁秋坪、彭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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