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书香门第!

书香门第

 找回密码
 注册

【首发/百花美人】《别说你的深爱浅如海》作者:安培定则【完结】

查看: 17|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言情小筑] 【首发/百花美人】《别说你的深爱浅如海》作者:安培定则【完结】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金币
745 枚
威望
2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249
精华
0

见习作家勋章

鲜花(12) 鸡蛋(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30 19:47: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别说你的深爱浅如海


/安培定则


[1]

三年的光景,哪怕是灾区,都已经蜕变成景点。

莫小凌有时候想,如果三年前有个人拉着她,放任她往自己的悬崖越走越远,也是好事。总好过现在,拖拖拉拉,苦心孤诣。暗恋是件又老土又苦逼的事,莫小凌真的十分不擅长。尤其对象还是那个自以为自己年纪一大把,硬要装成猥琐大叔的陈柏彦。

我们之间有代沟。你太小了。学习要紧。网恋很不靠谱。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以上五个句子是陈柏彦在QQ上拒绝莫小凌的套用语,不定项组织回复。

莫小凌不知道陈柏彦是不是坏人。应该不是。虽然她只见过他一面。可是凭她喜欢了他三年,她敢这样赌,以人格。

Dearm乐团要来莫小凌的城市开一场告别演唱会。这个曾经红极一时的偶像团体,如华丽的泡沫,升至半空,到达过最高峰,实在太多人预示到了他们的破灭,包括莫小凌。

陈柏彦,我觉得你翻唱都比阿布好太多了。莫小凌总是把这句话挂住嘴边。阿布是Dearm乐团的主唱。

胡说八道。陈柏彦很快就转换了话题:小凌,你帮我在你们城市的售票处排队买一张演唱会的门票吧,网上预售的都被黄牛秒杀了。

莫小凌有些不敢置信。陈柏彦,这个Dearm的头号死忠粉,也会有扑不到票的一天?

她信誓旦旦地揽下这项任务。

帮你买票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


[2]

如果跟现在认识莫小凌的人说,三年前的莫小凌染着一头深红色头发,画超浓厚的眼影,开口闭口都带一些带[哔—]的句子,读书不好,顶撞老师,殴打父母……他们肯定会笑着说你有神经病。

可事实如此。

莫小凌17岁,在校园十大歌手比赛上喜欢上一个自弹自唱的少年。他唱的曲子很冷清很平淡,所以他最后只拿了一个安慰奖。莫小凌干脆甩了第N+1个小男友,落力追求那位少年,从那首冷清的曲子着手。一遍又一遍地听着,不经不觉地被那透着微凉的伤悲的曲调感染,然后喜欢上这支叫Dearm的新生乐团。百无聊赖之际加入到陈柏彦组建的“Dearm彦粉丝团”。一直至今。

后来,乐团竟然就是靠这首乍听下去无味无道的小曲拿了那年的最佳新人奖,一炮而红。

18岁那年,莫小凌在学校厕所吸烟,被勒令退学。同年,父母离婚。又是同年,她割腕自杀。

鲜血在手上缓缓流淌的时候,她觉得很无聊,便打开“Dearm彦粉丝团”的群。那里一直很热闹。

团长陈柏彦在群里大喊:明天花城演唱会,每个人不许迟到不许忘记口号!

莫小凌进入到资源共享区,在那里找到一些音频。其中有一首叫《无名氏的梦想》,毅然就是她最初接触也是最喜欢的那首。

浪费最后一点流量,她听完了这一首歌。没有了当初所爱少年的稚嫩,也没有了Dearm乐团摇滚式的喧嚣,那是一个陌生的男子冷冽的声音。他在唱,此去经年,流水落花,有些理想已凋零,有些美好只属于无名氏。

群里共享区的歌是谁翻唱的?

我啊。

莫小凌用毛巾把自己的手包起来,连日连夜地赶到花城。手腕上的痕迹微微带痛,她无暇顾忌。父母在别处为家产忙碌,家里的温度像尸体的冰冷,带着伤口隐隐约约地撕裂。她一刻都不想再停留,怕真的会把自己弄死。

巴士前进,直到晨曦。

莫小凌买了一张黄牛,坐在三等席,遥遥望见“Dearm彦粉丝团”的牌子。台上音乐劲响。而台下有一个不显眼的大男生,带领着他的小团体,用尽全力地呼喊。她听不清他们喊的是什么,演唱会上那么多媲美专业的粉丝团体,他们业余得不入流。

演唱会结束前,Dearm的主唱阿布起哄台下的粉丝上台送花,混乱中,莫小凌轻手轻脚地靠近陈柏彦。

那便是第一次的见面。莫小凌用半个瞬间就堕入痴迷的爱恋中。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个滥情的人,随时随地说爱,随时随地去爱,就像于市集里相中一件可爱的小玩意,刚好钱囊空虚,便梦绕萦萦念念不忘。陈柏彦也确有莫小凌爱不释手的条件,他干净清澈,就算不笑也甜得让人想狠狠地上前亲一口。

从花城回来,莫小凌变了。少女从来在变,润物无声,前一刻的荒唐与无知,不用觉悟就可以颠覆,焕然一新。可是,莫小凌坚决地认为,是陈柏彦救了她一命。

薄情的莫小凌第一次为那句听了无数遍的歌词哭泣出来。演唱会的最后,Dearm乐队又唱着《无名氏的梦想》,莫小凌站在陈柏彦的旁边,听他轻轻地哼。

倘若愿意,前嫌尽弃,给我死去的理由,可有机会重生为我补救。

此去经年,流水落花,有些理想已凋零,有些美好只属于无名氏。

莫小凌就是在那一刻,成了陈柏彦的粉丝。


[3]

莫小凌通宵排了一夜的队,还是抢不过那些黄牛党。

陈柏彦一直与她保持着网络联系,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消息,他还安慰她:算了,我再想想办法。

那种无奈的感觉穿过网络,刺痛莫小凌。她咬咬牙,到最近的柜员机把自己不多的积蓄提出来,从黄牛党手上买了两张票。她原是不愿意为那支已经过气的乐团埋单,可她终究是陈柏彦的粉丝。她爱他。如偶像。

她还未来得及告诉陈柏彦,对方就发来了一个文件。

陈柏彦是一个翻唱达人,他喜欢翻唱Dearm乐团的所有歌曲。唯独那首《无名氏的梦想》,他只唱一半。除了演唱会的那次,莫小凌都没有听他唱完整。共享区的那个音频,他早已删除。

莫小凌经常哀求他再唱一次,他总是打发小孩子一样,哈哈掠过。

这次,终于得偿所愿。

陈柏彦,你唱歌这么好听,你应该去当歌手,而不是那个脑残乐团的粉丝。

因为这一句话,陈柏彦差点把莫小凌踢出粉丝团。莫小凌吓得从此不提。

果然是死忠粉。

如今好了伤疤忘了痛,莫小凌对待“偶像”的那些偏爱和小心思又上来了,她在群里不间断地怂恿陈柏彦:陈柏彦,柏彦哥,你就当一个歌手吧。

陈柏彦发了一个作呕的表情过来:不稀罕。

去嘛去嘛,你肯定能红。

又发来一个叹气的表情:我曾经就是个歌手啊,我现在退隐了成不成?

莫小凌只当他又想糊弄她:对哦对哦,你还曾经是Dearm的主唱呢!

陈柏彦之后都没有回复她。半响,一个一直在关注他们聊天的团员私聊她。

惨了惨了!小妹你不知道吗?!你踩中团长的地雷了!

然后,在接下来,莫小凌得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实情,她觉得自己果真被一个地雷击中了,几乎要轰烈而死。

陈柏彦,曾经,的确是Dearm的主唱。


[4]

莫小凌后来晕了。手腕上的血虽然已经凝固,可是眼泪和摩擦又把它们沾湿裂开。

陈柏彦注意到站在旁边的她那血淋淋的伤口,毫不犹豫地掏出纸巾上前掩住。

往后便是她和陈柏彦三年前的第一次相处。他误认她是痴迷Dearm、疯狂追星、未过叛逆期的离家出走的迷途少女,他把她带回宾馆,为她护理伤口,带她游玩散心。相处多天,在得知她并不是自己粉丝团的成员,陈柏彦无奈之余也不忍心将她弃之不顾。

你喜欢Dearm吗?他这样问她。

她抵不住他的期待,点点头。

你知道Dearm是什么意思吗?

……是,梦想?

陈柏彦哈哈大笑,他说,小朋友,你的英文水平跟我一样差啊。梦想是D-R-E-A-M,而Dearm……就只是Dearm乐团的意思而已。

陈柏彦的声音其实一点都不好听,干巴巴的沙哑。可是他唱歌的假音却那么动听。她要他唱《无名氏的梦想》,他便张开喉咙开唱,每次都只唱一半,不用假音,调也跑得很离谱。她还是喜欢听。

可能一开始莫小凌所谓的喜欢也不过丁点浅薄,可是她却真的慢慢喜欢上那把时而好听时而难听的声音,喜欢上眼前这个善良可爱如星星闪亮的男孩。

她告白,他温婉地摸摸她的头,说,你还太小。

太小吗?明明他也只是二十出头的光景。

Dearm在花城开了一周的演唱会,他们便停留了一周,场场不落地听完,手掌都拍到要烂掉,喉咙也撕扯到就要失声的极限。

最后一场,莫小凌拉着陈柏彦到后台和一帮疯魔了的粉丝抢一个索要签名的空位。

喂喂喂,我不需要签名啦!

阿布忽然出现在人群中,笑嘻嘻地在一班小女生的呼喊里接过纸笔。

陈柏彦就是在这个时候不受控制地挥掉莫小凌的手,疯子地逃。

你不是喜欢Dearm吗?你不想要他们的签名吗?

陈柏彦从前的好脾气不再见,他似乎惊魂未定地朝她吼。你多管闲事干什么!你无论做了什么我都不会喜欢你的!别说什么一见钟情,就是你那头红色的头发我就受不了!

然后他便走了,不再回头。

这便是三年前。那天莫小凌还是折回去要了Dearm乐团的签名。然后回家。对着梳妆镜,把自己的头发尽数剪下。


[5]

讽刺的是,陈柏彦还是Dearm的主唱时,也是顶着一头红得发光的头发。

网络发达果然很方便,莫小凌不消片刻就了解了来龙去脉。那时候Dearm组合还只是一个驻扎在酒吧的小乐团。陈柏彦是主唱,团里却不是他唱得最好,他只是一无所长,不会乐器,只能唱歌。于是当经纪人找上他们并要求乐队最多只能五个人时,其他的几个都果断地抛弃陈柏彦。

莫小凌有些心疼他。乐团的抛弃,感情的解散,也只有陈柏彦这傻瓜可以承受,还这样呆呆地甘愿转换角色做别人的忠实拥趸。

陈柏彦,你出现啊。我有问题要问你。

灰黑的头像不应。

喂,我手上有两张Dearm的门票,你不说话我就去退票了。

随便你。

莫小凌才知道陈柏彦是真的生气了。

她也有些脾气。给他发去那么多信息,求了他两天,居然只得到一句“随便你”。

莫小凌气鼓鼓地拎起两张票,从家里出来,气势汹汹地直冲售票处。


[6]

我其实不太相信莫小凌。我知道她其实不喜欢Dearm乐团。所以早在她说会帮我买票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去往她城市的列车上。

莫小凌在网络上说话的语气有些幼稚,我猜测她还没有成年。没有成年,就意味着应该在学校认真听课而不是排通宵的队追无谓的星。她跟我说买不到票,我有些怀疑她只是没有去买而撒的一个谎。

我实在不应该怀疑她。我也不是一个喜欢怀疑的人。可事实上,凡是牵连到Dearm乐团,我都无法不惶恐不失去清醒。

Dearm是我的生命。

售票处挂着“已售完”的牌子。心空落落的几乎要当掉。刚好,遇到一个女生来退票。

我上前一步抓住她。

“能不能转卖给我?我出十倍的价钱。”

女生吃惊地望着我,傻瓜状好久,然后说:“对不起。我现在不卖了。”

她说话里的声音居然有些颤抖。她问我:“你是不是陈柏彦?”

我和莫小凌相遇了。在我们做了三年网友后。

她对我穷追不舍。我看重她手里的票。

“你怎么能喜欢Dearm呢。他们抛弃了你。”

是吗。好像是这样。

那一年,家里还没有破产,我还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做我的纨绔子弟。有一票猪朋狗友,有一支自己组团的乐队,还有五个好兄弟。

经纪人首先找的是我,他对我说,我可以做大明星。只要甩开那几个拖后腿的家伙,我可以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我相信了。我毫不犹豫地把我的兄弟卖给一个名不经传的经纪人公司。一直没有名字的小团队要命名,我也不过是随随便便地想写个“Dream”。呵呵。文盲果然是一种罪,我连“梦想”都拼错了。于是将错就错。

我第一首个人单曲叫《无名氏》。单曲都出来了,再瞒不下去。阿布来问我是不是想单飞。那天我喝了点酒,胆子大了,一股脑地把真相说出来。我说,我早就退出乐团了,只是看在Dearm是我一手一脚的心血,不舍得,现在卖给一个空壳公司当样本看着也好。

阿布把我揍了个半死。

你以为乐团是你一个人的吗!

我哈哈地笑,是我的,一直都是我的,我想解散想卖掉都是我自己的事情!Dearm就不过是我年少时无聊时的玩物,团体玩腻了,我就想跟自己玩。

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半个月后,公司说我的单曲销售惨淡,市场收益很差,短期内都不会再给我工作。意思就是,要冷藏我。

我本是不介意,做明星,也不过是玩玩罢了。但是后来家族破产。我没了玩的资本,日益潦倒。我以为我终于是时候应了阿布的咒骂,他说过,我没有了家庭的庇佑,在这个社会就不过是只易碎的臭蛋。

果然是这样。

经纪人在我的纠缠下,万般不耐地指一条路给我。

原来在娱乐圈,男人也可以有潜规则。

在酒店的房间浴池里,我对着镜子,用力地抓自己那耀眼的红色头发,恨不得全拔下来。

我终于发现自己有多错,阿布当初有多纵容我。可是这一切都太迟了。浴室外有一个满身肥肉的男人等我。脸上的眼泪也像等不及地嘲笑我。

陈柏彦,你这个出卖梦想的男人。你活该。


[7]

陈柏彦接过莫小凌递上的票,笑笑说:“谢谢你了小凌。我还一直以为你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陈柏彦没有把自己的故事告诉莫小凌,倒是对方把自己的故事添油加醋地强逼陈柏彦听了个完整。却也没有暴露自己当年红着手腕共处一周的时光。

“陈柏彦,你的歌声救了我一命哦。”若不是那个时刻的某处触动,或许她的勇气真的足够把无知的她杀死。

三年前,他收留她。现在轮到她,捡穷困潦倒的他。

陈柏彦有些恍惚地看着眼前这个干净的女孩帮他洗尘,为他忙前忙后。

“离演唱会还有一个月,期间你就住在这里吧。”

于是便开始了漫长的相待。

莫小凌从来不掩饰自己的主动。她偶尔会在他发呆的时候,轻轻地从背后搂着他。陈柏彦想说不好,可他早已在以往的年月里习惯了妥协,不再懂得抵抗和拒绝。

“陈柏彦,是你让我变得专一。”

嘴唇便轻轻地靠上来,陈柏彦轻轻地把她推开。

“不行。”

“什么不行?”

陈柏彦的眼里没有光。“我……对女人不行。”

阿布听到陈柏彦这样讲的时候,也像莫小凌现在一样,惊讶,却没有嘲笑。

那帮自小便当他兄弟地宠爱着的人,只是拍拍他的肩膀,不计前嫌地说:“你要是混不好,就回来吧。”

那时候其实他的回头,已经全然没有必要。他用代价换到了很多意料中的收获,他又有了工作,虽然都是到一些小城区做商场节目,可是他有了收益,有了属于自己的专辑,就算一只也卖不出也没有再对他实施冷藏。

阿布的一句话,却排山倒海地给他温暖。

想得多了,往日六个人同甘共苦的回忆就越是清晰。

于是他狠狠地把床上的男人踹成残废,和公司解约,毅然地回到那个一直在背后等待他的团体。

那段日子,仿佛闭上眼睛就能重温。明明是凛冽的冬天,风刮过却没有痛。

陈柏彦和他的Dearm在空壳公司里,一起唱《无名氏》。没心没肺。

一切都变了,又好像没有。


[8]

莫小凌悄悄地哭了。她断然没有想过陈柏彦会对她那样说。

不是对她不行。是对所有女人。她从一开始,连性别都输了。

她曾经逼自己说出一个喜欢陈柏彦的理由。哪怕一个。可是她始终没有想出来。三年来她只见过他一次。

唯有归结为伤心人的共鸣。

她记得在《无名氏的梦想》里有一句歌词: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深深深爱,才发现早已搁浅,身后是海。

她对陈柏彦的喜欢大概就真是这样,只因为青春里几秒不成立的救赎,浅薄如此,她却把自己浸入最深,自以为是万丈深渊的海洋。她还是可以自拔的,只是她不愿意。

演唱会就要开场的时候,莫小凌在某条暗巷里发现被围攻的陈柏彦,为首的人骂骂咧咧的,“我说过再见到你就见一次打一次!”

莫小凌心急地喊了一声“警察来了”,那些人才退散。

“怎么回事?”

“我以前在这个城市把某个大人物废了,”陈柏彦怕她不明白,又补充:“就是成了太监。他一直在追杀我。”

趁演唱会还未开场,陈柏彦心血来潮地终于把自己的故事倾泻出来,断断续续,莫小凌听得完整。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迷途知返的乐团主唱为了乐团再次将自己出卖,凭着他那支鲜有人知的单曲改编,乐团成名。新人奖的颁奖典礼,他刚要起身,就被他的同伴轻轻地按住,耳语。

阿布微笑,柏彦,一个乐团不能有两个主唱。

然后上台。致谢。庆功。

被逼成了旁观者的他,醒悟。

死心了。不,真正死心的是那个时候,他被仇家追砍,同伴风轻云淡地袖手经过。

曾经的主唱哀怨地问,为什么要出卖他。

同伴像听了个笑话,憋着笑。陈柏彦,我们没有出卖你。当初是你把我们卖了,现在我们把自己买回来而已。

莫小凌轻轻地把他拥进怀里。

“你知道吗,那首歌,《无名氏的梦想》他们改了歌词,送给我。他们说,‘有些美好只属于无名氏’。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原谅我。”那明明是他的歌曲,可他却不敢唱。每每唱到一半,不是哽咽,就是无完无尽的憎恨足够他自焚。


[9]

莫小凌和陈柏彦进了会场,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莫小凌有一瞬的恍惚,如隔世。数年前,自己也是这样,静静地挨在陈柏彦的身边,流血也不自知。

Dearm乐团已经今非昔比。“Dearm彦粉丝”的成员也在近几年,退散的退散,冷淡的冷淡,Q群里还有一些人在,可是都变了心境,再没有当初的狂热追随,仿佛就只剩下陈柏彦苦心孤诣,惨淡经营。

阿布上台的时候,又一如既往地怂恿粉丝们给他们送花。这只是定性的开场白,每次演唱会开始前结束前都会讲的话,如今在散伙演唱会上却真的无人响应。阿布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尴尬,该调侃的调侃,该唱的时候唱。演唱会又风生水起地进行着。

演唱会快要结束的时候,阿布像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又惯性地说:“喂喂喂,有人要给我们送花吗,好久没有收到花了……”

没想到,台下竟然真的有人陆陆续续地上台献花。

呵呵,原来真正的粉丝都喜欢压轴那一刻啊。

莫小凌不自觉地看了一眼陈柏彦,隐隐约约地想起三年前,自己站在他身边的时候,陈柏彦的手里也是拿着花。

好像是一串串的勿忘我吧。

然后,骚乱过后,台上寂静。

“谢谢你们。”阿布还是那样浅浅淡淡地笑笑,“很多粉丝都问我们,是不是我们很喜欢花,所以才每一次开演唱会都要求大家送花……事实上。是因为我们有一个朋友,他说,等到我们开第一个演唱会,他会亲自上台送花。”

阿布笑了笑,继续:“可是现在都是我们的最后一次演唱会了,他还是没有出现。”

然后音乐响起,是熟悉的《无名氏的梦想》。

莫小凌发觉,里面的歌词有些不同了。

倘若愿意,前嫌尽弃,给我死去的理由,可有机会重生为我补救。

此去经年,流水落花,有些理想已凋零,有些过往只属于无名氏。

而且。

在歌曲结尾的最后,按照以往来说,那应该是吉他做的尾奏。可是现在也填上了歌词。

此去经年,流水落花,有些理想已凋零,有些过往只属于无名氏。

你说你会勿忘我,多少过错都闯过,大雁南飞,成全你我。

莫小凌想,这是什么意思呢?

回望,陈柏彦低下头。

莫小凌了然。

她慢慢地去牵引陈柏彦的手,静静地等待他的回握。

陈柏彦望她一眼,然后苦笑。

他知道。这一回,他们原谅他了。

他,也原谅了他。


[10]

三年前,阿布站在巷口看着陈柏彦被围殴,然后冷朝热讽。

“你们为什么要出卖我!”

阿布,武渊布冷笑了一下:“陈柏彦,我们没有出卖你。当初是你把我们卖了,现在我们把自己买回来而已。”

后来,他们开始厮打。

末了,力量不敌的陈柏彦被抵在墙上。

裤子被脱下来的时候,陈柏彦还没有清醒。直到阿布强硬地把他翻转,面靠墙,他才颤抖着呼喊:“阿布!你干什么!”

阿布什么也没说,一场激烈的情事就那样开始。

“停啊!”陈柏彦从最初的反抗到后来的无法反抗,变为哀求:“阿布……别这样……我离开……我不做主唱了……你别这样……”

阿布看着陈柏彦的脸渐渐变白,无动于衷。

事后。

“想回来‘Dearm’,就在我们的第一场演唱会上台。你还是主唱。”阿布最后只留下这句话。

陈柏彦觉得有些好笑,他的性从来都换得来这些东西。只能换这些东西。

“好,我会上台送花。等着吧。”

后来陈柏彦组织了粉丝团,也终于等来了那第一场演唱会。

他捧着花。犹犹豫豫要不要上台。他害怕。

勿忘我。这不是陈柏彦最喜欢的花。事实上,他不喜欢花。他只是喜欢这个名字,还有勿忘我那可笑的样子。

至少,这个名字就很可笑。

他终于是鼓起了勇气,然而他却看见了旁边的一个女孩,手腕上那丑陋的痕迹,血淋淋。

血。这就是血。鲜红鲜红地恐怖。

陈柏彦真的害怕了,他从来都这样胆小。

明明阿布伤他如此之深,他居然还会心软,想要原谅他。

顾不了那般多,陈柏彦丢下花,用纸巾保住女孩的伤口。他能感觉到那伤口透出的热度,一如他的。

陈柏彦没有看到女孩眼里的亮光。浅浅淡淡,却深邃如海。

但他却微微看了一眼丢在地上的勿忘我,和里面那把闪闪发光的军事刀。


   —END—





题外话

安培定则:这篇文是我无聊的时候写的,刚好看到了活动,又想起我在里面用了“花”来做道具……呃,我这样算不算是擦边球啦?!(喂喂,你连耽美都是走的擦边好不好)

题目什么的,不知道大家看懂了木有啊,这份深爱是属于三个人的哦……呵呵,大家有没有猜到结局呢?!如果你们喜欢两位男主(喂喂,我怎么感觉都是男配),我有打算写他们的故事哦……不过要等我考试后了。高考神马的,真的好讨厌呢!最后呢,希望活动能基情四射地继续下去吧~~~~(我都语无伦次了些什么啊,纳尼……)
   在门第里潜水好久了~~~之前养过一个号,后来丢了密码~~~最近起了这个号重新养成,不过老号新号都是第一次参加活动呢,大家多多支持哦……文笔稚嫩,大家多多包涵啊……



已有 3 人评分金币 收起 理由
听花儿在歌唱 + 1 撒花~~~
局内人 + 10 + 1 很是期待有后续啊!
王枉 + 88 + 1 + 1 很好呢,赞一个

总评分: 金币 + 98  + 3  + 1   查看全部评分

鲜花(12)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签到天数: 149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金币
61749 枚
威望
301 点
好评
113 点
爱心值
1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29623 点
帖子
2717
精华
6

书评活动勋章 书香宝贝勋章 书香爱好者勋章 活动之星勋章 优秀会员勋章 活跃分子勋章 风雨同舟勋章 贡献大使勋章 富翁勋章 鲜花大使勋章 臭蛋大使勋章 出勤勋章 言情勋章 马 佳人 妙手生花勋章 好评度勋章 成双成对勋章

鲜花(1934) 鸡蛋(0)
2#
发表于 2012-4-30 19:55:44 |只看该作者
好长的文字啊~赞美一个
已有 1 人评分 收起 理由
安培定则 + 1 随手写啦~~觉得短篇果然是7000字的比较好… ...

总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鲜花(1934)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金币
745 枚
威望
2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249
精华
0

见习作家勋章

鲜花(12) 鸡蛋(0)
3#
发表于 2012-4-30 20:15:59 |只看该作者
嗯……我会不会写得太长了呢……嗯……
鲜花(12)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签到天数: 272 天

[LV.8]以坛为家I

金币
20028 枚
威望
145 点
好评
7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253 点
帖子
6324
精华
0

书评活动勋章 书香宝贝勋章 书香爱好者勋章 活动之星勋章 见习作家勋章 活跃分子勋章 风雨同舟勋章 富翁勋章 发帖达人勋章 出勤勋章

鲜花(456) 鸡蛋(0)
4#
发表于 2012-5-1 05:40:09 |只看该作者
真的好长。。。LZ文笔不错哦。。。结尾真的有点出乎意料。。。
已有 1 人评分 收起 理由
安培定则 + 1 恩恩^_^

总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鲜花(456)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金币
745 枚
威望
2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249
精华
0

见习作家勋章

鲜花(12) 鸡蛋(0)
5#
发表于 2012-5-1 13:16:39 |只看该作者
写了好久了一直放在回收站里,后来忙着考试就忘了,本来是没有结尾的,特意为了活动而完结呢~
鲜花(12)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签到天数: 7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金币
4908 枚
威望
3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2301 点
帖子
271
精华
0

言情勋章

鲜花(25) 鸡蛋(0)
6#
发表于 2012-5-1 14:04:07 |只看该作者
嗷~好出乎意料的结局~写的好好,文字是我喜欢的,简练不失光彩,故事也非常扣人心弦~赞~
已有 1 人评分 收起 理由
安培定则 + 1 谢谢看完~~还有喜欢^_^

总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鲜花(25)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金币
5150 枚
威望
0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227
精华
0
鲜花(4) 鸡蛋(0)
7#
发表于 2012-5-1 14:42:59 |只看该作者
疼、疼痛文学啊。。耽美,呢?真写得不错。我记得我高考作文抒情了一把。结果语文考得意外的差。。于是我再也不敢这样写了。。
已有 2 人评分 收起 理由
夫人凹琐 + 1 哈哈~
安培定则 + 1 高考通常都是写议论文胜算比较大,写意识流 ...

总评分:  + 2   查看全部评分

鲜花(4)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签到天数: 7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金币
4908 枚
威望
3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2301 点
帖子
271
精华
0

言情勋章

鲜花(25) 鸡蛋(0)
8#
发表于 2012-5-1 16:17:2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小野菊


    话说我高考写的是散文呢~~貌似还得了高分~~
    不会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只会散文的人伤不起啊~~
鲜花(25)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金币
745 枚
威望
2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249
精华
0

见习作家勋章

鲜花(12) 鸡蛋(0)
9#
发表于 2012-5-1 18:08:1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小野菊


    话说我高考写的是散文呢~~貌似还得了高分~~
    不会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只会 ...
柳書离 发表于 2012-5-1 16:17


我都只练一种文体,时评,快准狠,就事论事。其实也算是议论性质的散文的一种。
鲜花(12)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金币
5150 枚
威望
0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227
精华
0
鲜花(4) 鸡蛋(0)
10#
发表于 2012-5-1 19:44: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柳書离


    都会但不精=A=
鲜花(4)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