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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钓鱼碰高压线身亡 家属索赔1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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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angchn
时间:
2025-11-6 18:58
标题:
男子钓鱼碰高压线身亡 家属索赔133万
来源:深港在线综合
2024年7月26日下午,湖北谷城县某村蓄水池边发生一起触电悲剧:45岁的喻某才在垂钓时,鱼竿不慎触碰上空10KV高压电线,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以高压线距地高度不足、警示标识缺失为由,将供电公司、蓄水池承包人喻某兵及村委会诉至法院,索赔133万元。这场因休闲娱乐引发的生命权纠纷,经湖北谷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最终以供电公司担责60%、赔偿64万余元告终,但案件背后折射的安全警示与法律责任争议,仍持续引发社会热议。事发当日,喻某才未告知堂兄喻某兵,独自前往其承包的蓄水池钓鱼。下午6时许,喻某兵发现喻某才昏迷在水池边,鱼竿断成两截压在死者身下,竿梢有明显的电击痕迹。经谷城县卫生院现场抢救无效,喻某才被宣告死亡,司法鉴定确认其死因为电击。家属在勘测现场后指出,涉事高压线三根导线中最低一根距地面仅4.5米,远低于《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范》中非居民区5.5米的最低标准。更关键的是,蓄水池周边虽设有"高压危险禁止钓鱼"等警示牌,但家属认为这些标识被植被遮挡,未能有效警示风险。庭审中,供电公司提交了线路改造记录,称事发前已将高压线高度调整至6.9米,但法院现场勘验发现,供电公司在事发后紧急调整线路高度的行为,反而印证了事发时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司法鉴定显示,喻某才使用的碳纤维鱼竿展开后长达5.8米,在甩竿过程中极易触及低压导线。法院最终认定:高度违规:根据国家标准,涉事区域属于可通行农业机械的非居民区,高压线最低高度应为5.5米,而事发时实测高度仅4.5米;警示失效:虽然蓄水池周边设有3块警示牌,但其中2块被杂草遮挡,1块位于池坝对面不易察觉;管理疏漏:承包人喻某兵虽设置警示标识,但未对违规垂钓行为进行有效劝阻。"这不仅是数字的较量,更是生命价值的权衡。"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当企业利润与公共安全产生冲突时,法律必须坚守生命至上的底线。"
法院最终判定:供电公司承担60%责任:作为高压线路经营者,未确保线路高度符合国家标准,且警示标识维护不当;死者自担40%责任:喻某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存在高压线的情况下仍冒险垂钓,存在重大过失;承包人喻某兵免责:其已尽到基本警示义务,且未从垂钓活动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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