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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05/02出版】《红娘监守自盗(求爱秘技之一)》作者:于倩 [打印本页]

作者: kyoct    时间: 2012-5-3 13:36     标题: 【2012/05/02出版】《红娘监守自盗(求爱秘技之一)》作者: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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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倩《红娘监守自盗》(求爱秘技之一)

出版日期:2012-05-02

内容简介:
超级红娘魔咒是:未婚者情场失意,市场才得意?!
毕生职志做红娘的她,自己情路却老是遇不对人,
此时一件百万案子找上门,她没有拒绝的道理,
反正已经来不及打破红娘魔咒先把自己嫁出去,
她倒不如去推销这个镶钻的男人,努力赚到大桶金,
谁知道……他竟然是她高中暗恋过的校园王子?!
可惜她为新台币折腰,就算心里再怎么小小不是滋味,
也只能认清现实,尽职地帮他安排相亲,
而这男人虽变得更令人心动,机车的程度却也加倍,
无论介绍哪种女人给他都不甩,根本是故意要砸她招牌,
她气呼呼找他理论,他却给了个匪夷所思的答案──
原来他十年前就已经喜欢她,这么做只是想借机接近她?!
她真的傻眼了,当年自己早盗走他的心,她怎么不知道……

试阅内容:


  第一章

  圣彼得高中一处绿意盎然的小花园里,两名女学生手里拿着去福利社买回来的饮料,正坐在石板凳上闲聊着校园八卦。

  「情书不敢自己送,怎么办?」A女学生烦恼地问。

  「找超级红娘季晓芙呀!」B女学生不假思索的答。

  「想直接约对方出去,又不好意思自己说,怎么办?」

  「找超级红娘季晓芙呀!」

  A女学生喝口果汁,眨了眨眼笑问:「那女厕的马桶坏了怎么办?」

  「找季……」幸好实时悬崖勒马。「呿!找工友啦。」

  「呵呵,差点就煞不住车喽。说,妳和她到底是什么关系,要不然对她的事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哦,有内幕……」A女学生拉高了音调质疑。

  「哎唷,被发现了,因为我和我的阿娜答就是她撮合的啦。」B女学生巧笑倩兮地回答。

  「原来如此。话说回来,她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她家是开杂货店的咩,可能从小耳濡目染练就了一副好口才吧。」

  当——当——

  上课铃声响起,打断了她们的八卦交流。

  「这一节是自由活动,我想白马王子孙东靖应该会在篮球场打篮球。走,我们去帮他加油。」B女学生说。

  「喂,妳不是有男朋友了,怎么还在觊觎孙学长?」A女学生揶揄道。

  「这不一样嘛,看得到吃不到,过过瘾总行吧?难道说有男朋友的人,就不能去看刘德华的演唱会吗?」

  「说的也是。孙学长人不但长得帅,功课又好,运动细胞更是没话说,他代表学校出去比赛空手道,还得了个北区金牌回来,难怪全校女生都那么崇拜他。」

  「是呀是呀,概括所有优点,他荣获本校风云人物第一把交椅实至名归。」B女学生赞不绝口,彷佛他是个什么百年难得一见的珍奇异兽般。

  A女学生一口气把果汁喝个精光,单手托腮,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我也请季晓芙帮我送个情书给他好了。」

  B女学生噗哧一笑,嘴里的饮料差点没喷出来。

  「我看妳省省吧,把他所收的情书加一加堆起来,可能比我们学校的礼堂还要高,也没看见他有女朋友了呀。这个人就算是请超级红娘季晓芙帮忙,也不见得有用。」她实话实说。「我看妳还是像我一样吧,标准降低一点,这样才交得到男朋友。」

  「好啦好啦,我有自知之明可以了吧。再不走,好位置都被占光了。」A女学生催促道。

  话完,她们把饮料空罐丢入回收桶,赶紧出发,去篮球场当拉拉队。

  「孙东靖加油、孙东靖加油……」

  阳光下,一群女学生毫不害羞地热情大叫着,整个篮球场围绕着高分贝的欢呼声。

  只见孙东靖一个跃身,微微向后仰,橘色的球在空中划出完美弧度,一记三分球漂亮入框。

  「唷喝——」

  现场又是一阵欢呼声四起,一直持续到快下课。

  此时,一条人影夹带着一阵旋风奔来,原来是超级红娘出任务了。

  季晓芙拿着隔壁班班花林诗音委托给她转交的情书急急跑着,因为根据可靠消息指出,这次的收信人孙东靖现在应该正在篮球场打篮球。

  她飞快地跑跑跑,还有五分钟就要结束自由活动,再慢一点可就会堵不到人。

  看到了、看到了……孙东靖打完球正朝她的方向走过来。太好了,她再跑快一点就可以把信交给他了。

  看着眼前碍眼的栏杆,她像一只小燕子般,轻灵的抬起脚儿跳跃过去。

  「哇——」哪知估计错误,她的脚尖勾了一下,整个人在空中转了半圈,接着就以大字型的姿势膜拜大地。

  砰——好大一声。

  接下来迎接她的,是一阵此起彼落的窃窃私语。

  「超级红娘季晓芙怎么会这样?」

  「是呀,她……她出任务好卖命,不愧是超级红娘。」有人啧啧称奇。

  「天呀!她居然做出这种事……太太过分了……」

  一群女孩像麻雀一样吱吱喳喳,发出了责怪的声音,但季晓芙头晕目眩,根本听不清楚周围的人七嘴八舌的在说什么?

  好痛!她痛到快掉下泪了。半撑起趴在地上的上身,她忍不住倒抽了口气。幸好平时和哥哥一起练跆拳道,练就了一身的蛮力,也摔习惯了,所以还挺得住。

  只不过,她的胸前和鼻子还是痛到不行,想要揉揉自己的鼻子,看看它还在不在,可没想到她一只手还拿着信,另一只缩回来时,居然紧紧抓着一件卡其色的衬衫,而地上的泥沙里,彷佛还散落了几颗……钮扣

  这时顾不得疼痛的她,连忙抬起头来一看究竟,结果瞬间傻眼。所有的声音都卡在喉咙里,她说不出话来了。

  她她她……竟然将孙东靖的制服给扯了下来

  季晓芙瞠目结舌,尴尬地看着他精壮的上半身,只剩下一件蓝色的汗衫挂着。唔,她好想死哦……

  孙东靖长吁口气,颇为不耐地闭了闭眼问:「妳到底在做什么?」

  他将她从地面拉起来,再从呆若木鸡的她手中拿回属于自己的衬衫套上,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这时季晓芙才回过神,拍拍身上的泥土,忍着痛忙不迭地跟过去。

  「孙学长你好,不好意思,请问可以耽误你一点点时间吗?」她不是第一次送信来给他,也数不清楚是第几次了,但到底是从哪一次开始他对她愈来愈冷淡,最后还冷着一张脸给她看,她实在是想不起来?

  「我没时间。」他一贯冷漠地说。

  「没时间没关系,你只要收下这封信就行了,谢谢。」季晓芙双手耐心的举着信,很诚恳地捧在他眼前,等他收下。

  不知沉默了几秒,他突然冒出一句不相干的话,深邃的眸子直直看向她。

  「妳就只会替别人送情书来吗?」他的语气温温的,令人听不出是不耐烦还是意味着什么。

  第一次被他正眼盯着,季晓芙的心脏没来由的不听使唤,卜通卜通跳得好快。

  她快要无法呼吸了,她她她不会送情书……送到自己也喜欢上他了吧?

  噢……天呀,不妙!

  她深吸口气,抿了抿唇瓣说:「我……要不然我把委托人一起带来,好吗?」她居然还舌头打结?好想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

  又是受人之托。「我没兴趣看妳那一大堆的委托人,谢谢。」他眉头不悦地皱起,挥手把信推开,然后随着同学们的步伐而去。

  季晓芙一脸茫然望着他们的背影。这是孙东靖第一次不肯收下她送来的情书,而且他好像在生气?气她一直烦他吗?

  亏她跌得那么惨,他也不会同情一下……讨厌!刚刚才发现自己喜欢上他,现在她就懊悔了。

  自从这一次起,季晓芙送的信孙东靖再也没有收过了。她也因此一扫之前对他的好感,只在心底剩下对他的一句评价——他是大猪头!

  *********

  夏日炎炎,火红的太阳热情燃烧着蔚然的天空,六月是凤凰花开的季节,校园里除了毕业的喜悦外,还带着淡淡的离愁。

  傍晚时分刚放学,蝉声大作不绝于耳,明天就要开始放暑假了,对才高一的学生来说真是一大乐事。

  回家的路上,季晓芙手中轻松地抓着一颗苹果啃着,当然了,这颗苹果也是她帮人撮合的众多谢礼之一,不过她还是觉得立可白比较实用就是了。

  「小芙开学见了,掰掰。」

  一对男女同学看起来感情很好,从她身旁经过时,客气地向她问候。

  「开学见,掰掰。」她露出了小虎牙,回以甜甜的微笑。

  一路上,不时出现她曾经帮过的同学们,向她打招呼,原来撮合情侣是这么有成就感的事,她才当红娘耕耘一年而已就有这等成绩,真是连她自己都不得不赞叹自己。

  蓦地,她瞄到前方树下有一幕令她讶异的画面,索性停下脚步。

  真是冤家路窄,她看到骑着自行车的孙东靖正停下来和一位学姊说话。

  没多久,他还接过学姊递去的信,然后微微颔首地将信收入了书包里。

  什么玩意?那是情书吧?

  哇!待遇怎么会相差那么多?她送去的一卡车情书他连收都不收,而别人送的他就一副多多益善的模样,真是过分死了!

  大猪头、大猪头、大猪头……

  季晓芙眼底冒着火焰,等到那位学姊走了之后,她马上不甘心的跑过去,用着跑百米接力的速度猛追孙东靖的自行车。

  「孙东靖……你给我等一等……」她气喘吁吁的挥手叫着,什么学长、学妹的称谓全都抛诸于脑后了,现下她只想叫他一声「超级无敌大猪头」!

  听到有人十万火急的叫自己名字,孙东靖停下了自行车,人还坐在上头,侧着身望了她一眼。「什么事?」

  赶上他后,她很快调匀呼吸才说得出话。「你……你为什么收别人的信,却不收我送的?」厚此薄彼。

  那次林诗音泪眼婆娑的哭了一整天,哭到连眼睛都肿了,害她多不好意思。超级红娘没促成佳偶就算了,连个情书都送不出去,简直是害她无颜见江东父老。

  「有吗?」迟钝如她终于发现了?孙东靖吊儿郎当的哂笑着。

  瞧他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季晓芙更抓狂了。「刚刚你明明就收了那位学姊的信,我都看到了耶,你还想狡辩!」她咬牙切齿地指控。

  「哦,那又如何呢?」他眉毛轻挑,不认为自己应该跟她解释些什么。

  理亏在先的人还敢用这种嘲弄的眼神跟口气问她?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你分明就是大小眼、欺负人!」她气急败坏的大骂着。

  「只要我高兴,有何不可?」孙东靖嘴角勾起一抹轻慢的笑容,随后踩着自行车扬长而去。

  熊熊的怒火直窜脑门,季晓芙火大了,她按捺不住怒气,顾不得手中的高级苹果才啃到一半,便直接恶狠狠的丢向他。

  去死吧——大猪头!

  砰!

  太好了,正中目标,击中他的背。嘻嘻,不过若能打中脑门就更好了。

  见他身体因被砸中而往前一俯,然后僵硬地回头睨她,她赶紧把头撇开,当作没这回事。活该,谁教他欺负她,哼!

  看见她肇事后还挂着得意的笑脸,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孙东靖的眼中不自觉迸出两道火焰。

  好、很好,他向来不会放过敢招惹他的人,尤其对方还是季晓芙。她最好要有心理准备,他会要她付出代价的。

  ********

  时光飞逝,转眼间十年过了,七月份第三个礼拜的星期一早上——

  「闪闪闪,敢挡老娘路者,格杀勿论——」季晓芙开着她的小车在路上横行霸道的冲冲冲,她双手紧握方向盘,眼神专注而锐利,丝毫无惧洪水猛兽般的车潮急急奔驶,为的就是要赶在九点半前到公司。

  以为她是急着要赶去打卡吗?

  错!她是急着赶去抓迟到的员工。为什么呢?不为什么,因为她是老板呀。

  老哥问她为什么不装打卡机?其实她有装,只是上个月坏掉了,为了省钱,她只好采取自我管制的方式了。

  而她自己开公司还会那么穷,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三个月前,她交了一个很不错的三高ABC男朋友——薪水高、学历高、身材高。所以,这三个月来就像是遭到天谴一样,公司没有半点大条的金额进帐,纯粹是在吃之前的盈余老本过日子。

  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事情发生呢?唉,说来可话长了,还不就是魔咒惹的祸!

  传说当媒人的人,若是还没结婚就帮人撮合,最后不是自己跟对象分开,就是被撮合的人会散。

  由于她还没结婚,这状况已经碰过很多次了,跟前九任的男朋友都交往不超过三个月就分手,其中有四位是跟别的女人跑了,而另外的五位则是被她给吓跑的,因为才交往不到三个月,她就提出要结婚,一般正常的人大概都会退却。

  每一回就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眼看公司快要撑不下去了,她只好乖乖自动提出分手——即使对方不愿意也不行,谁教他们不马上娶她?

  她都不怕嫁错郎了,他们还在怕什么?

  她的公司全名叫做「幸福婚友社」,一共有三名成员,分别叫阿铭、小美、丽丽。业务内容是:平常收取会员的入会费六千元,每一次安排双方见面的费用两千元,一直到他们自己看对眼交往为止。

  若是能结婚,红包则是收三万到十万不等,一切依双方的财力而定。有时上流社会的客人一高兴起来,包个十几二十万也是有的事。

  然而,钱并没有那么好赚,店租要钱、水电费要钱、广告也要钱、员工的薪水什么都要钱。

  已经三个月没大Case,公司实在是快关门大吉,她只好缩衣节食,连打卡机坏了也舍不得换,现在更要狠下心来抓员工迟到,真是可悲、可叹。

  瞄着对过中原标准时间的手表,季晓芙噙着若有似无的笑,优雅从容的在婚友社门口依门而立。要做「顾人怨」的事,态度一定要尽量的客气才行。

  九点二十五分,阿铭来了,很正常,他本来就很少晚到。

  九点二十九分,小美滑垒过关,算她今天好运。

  九点三十二分,记在打卡上,丽丽迟到了。

  季晓芙高兴到快跳起来的直呼,「丽丽,妳这个月迟到第三次了,扣全勤两千元。」太好了,又省下两千元。

  真是太没人性了!被魔咒绑架的季组长,拜托妳赶快回来吧——

  「组长,我才迟到两分钟而己耶,拜托通融一下嘛。」丽丽哭丧着脸央求。

  员工们不叫季晓芙「老板」而叫她「组长」是有原因的,因为她以前在旧公司时一路从打杂小妹爬到了组长的位置,一做就是四年,到自己创业为止,因此对这个称谓她已经很习惯了。

  何况她还很年轻,芳龄才二十六岁而已,挂职组长才不会让客户和员工们对她有疏离感。说到底,她除了有时会出点小乌龙外,还算满通晓人性的。

  「不行,迟到就是迟到了,没什么好说的。」她贼贼一笑。

  就知道多说无益。「哦……」丽丽无精打采,一脸猪肝色的退回了座位。

  大家都知道,老板又中了红娘魔咒,公司已经三个月没什么大钱进帐了,目前人人自危中,不被开除就已是万幸,哪还敢多抱怨什么?

  其实季晓芙平时对员工都很好,唯独魔咒启动时,她会变得锱铢必较、吹毛求疵。

  看来除非有个男人对她一见钟情,并愿意马上娶她,要不然她就干脆立志终身不嫁会比较好,省得害人害己,弄得民不聊生。

  晌午过后,丽丽领了一位雍容华贵的中年贵妇进门,对方仪态从容的坐入了贵宾室里的沙发。

  大伙相互交换了眼神,这位看起来很有钱的太太,也许就是幸福婚友社这个月的大客户,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否则大家不仅都没饭可以吃,还要回家等裁员通知。

  「夫人请用。」小美从茶水间里端了一盘点心和果汁过来谨慎招待着。

  贵妇接过饮料。「谢谢。听说你们这里有一位超级红娘,一个月可以促成十多对情侣结婚,不知道这位红娘是哪位?」她笑容微微扬起,彷佛寄予厚望。

  一个月促成十几对客户结婚?是呀,我们的季组长是有这种能耐,不过那是在魔咒还没启动前的事——很久之前了。丽丽暗自啐道。

  现在的幸福婚友社已有三个月没有配成任何一对佳偶,每天只靠收收入会费度日子而已,呜……想到就心酸。

  「她早上去安排客人相亲,大概要再二十分钟才能回来,您是否愿意稍等一下或是留个联络方式,等我们组长回来,好让她亲自去拜访您。」

  「那我在这里等她好了。」贵妇翻起了一旁的杂志,怡然的回道。

  「好的,如果您有什么需要,请不要客气,跟我们吩咐一声。」丽丽小心翼翼的应对着,生怕一个不小心溜走了一条大肥鱼,会惨遭大伙白眼射死。

  三十分钟过后,季晓芙才由外面回来,一听到有大客户在等她,马上趋前有礼貌的招呼。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这是我的名片。」她赶紧赔不是,递出名片。

  「没关系。妳好年轻哦,就是那位传说中的超级大红娘吗?」贵妇慧黠的眸子在她身上审视一番,有点难以相信。

  这看起来才不过二十出头的女孩有这么厉害?传言是不是太夸张了?

  季晓芙有点尴尬。这已不是第一次有人这么怀疑她,但她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从国中开始就在做这行,只是当时配对的对象年龄层比较小而已。

  而且这名贵妇的神韵,让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怪了,她对人一向过目不忘,怎么会想不起来?

  「请您放心相信我的专业,我从事这行从二专工读开始,到现在撮合的佳偶连我自己都数不清了呢。」

  她挂着职业笑容说,阿铭则配合地拖过来一个大纸箱,里面装着满满的都是感谢函、喜帖,还有一本本集结成册的婚纱照小谢卡。

  那名贵妇接过随意的翻了翻,这才有点相信。「看来妳的专业无庸置疑,那我就开门见山的讲了。」她从名牌包包里拿出一张名片和一份基本数据交给季晓芙。「他是我的儿子,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身为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却到现在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如果妳能帮我让他在半年内结婚,我的媒人红包是一百万,这里的三万元就当作是报名费了。」

  出手真是大方!看着桌上的三万元,想到未来可能还有的一百万……

  季晓芙压下心里的骚动,故作稳重道:「我会尽量努力的。对了,您对媳妇有什么样的条件吗?」

  各行各业,哪一种人她没有撮合过,她对这种有钱人最了解,要进他们家的门可没那么容易,所以这笔钱也是没那么好赚的。

  「我对媳妇没有什么条件,只要能生育还有我儿子喜欢就好了。」

  对一个从来没有带过女朋友回家的儿子来说,做母亲的能在有生之年看着他结婚生子就已是心满意足了,哪还会要求什么呢?

  能生育?喜欢就好了?

  季晓芙想笑了。怎么现在的有钱人选择媳妇的条件,和乡下的养猪户挑母猪差不多?

  既然母亲条件简单,照这样看来,应该是儿子比较难搞了。她暗忖。

  可为了一百万,她决定火力全开,魔咒的事也不管了,反正大不了,一拍两散又分手喽。

  

  第二章

  季晓芙照着名片上的地址开车前往台北就近的工业区,一路上不时看到电线杆上张贴着白底黑字的传单写着「你离天国近了」,只是她却开心的笑着,因为她一律都想成「妳离一百万近了」。

  这个工业区的马路笔直干净,像是棋盘一样规律交错,虽然不比台北市区寸土寸金,但能在这块土地上立足的企业,实力也不容小觑。

  一般会选择在这里设立的公司,不外乎是看上地点离台北市近、占地广大又规划完善的优点,在这里公司和厂房可以相互结合,算得上是价廉地美。

  季晓芙抱着一迭厚厚的相亲数据,出现在「东旭贸易公司」的门口,她驻足了一会,打量着这间公司。

  这是一栋七层楼挑高的冷色花岗岩建筑,大片的落地窗熠熠生辉,门口还摆放着线条流畅的金属艺术品,整体来说,给人一种简单不失高雅、大方利落不浮夸的设计美感,而这就是她一百万金主儿子的公司?

  感觉还不赖,不过氛围有点冷冷的就是。

  一进门,一楼柜台小姐就很热情的过来招呼她,并且领她到一间办公室里的沙发坐下来。

  「请问是季小姐吗?」秘书进来为她送上一杯茶后问。

  「是的,这是我的名片。我们公司上个礼拜有打电话过来预约,不知道孙总经理现在有空让我拜访了吗?」季晓芙递出名片,彬彬有礼的问。

  「您先坐着喝杯茶,孙总等一下就会进来了。」语毕,秘书径自退了出去。

  「好,谢谢。」坐在位置上,她品着茶,开始苦苦等。

  然而「等一下就会进来」的这个「等一下」,可足足让她等了半个钟头还不见人影。哇哩咧……会不会久了点?

  沙发太软、空调太舒服,等着等着她不禁打了一个大呵欠,为了避免自己真的不小心睡着,她干脆起身逛逛这间不算小的办公室。

  拍拍脸颊让睡意散去,原本慵懒的她眼睛开始骨碌碌的四处搜索,看到一旁的橱柜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新奇玩意,有特殊功能的造型沙漏、附电子时钟的钢笔、看起来很贵的陶瓷娃娃……林林总总快上百样有。

  哇!这些都是贸易进出口的东西吗?国内好像很少看到耶。

  探看了一下门口,确定没人之后,她像做贼一样拿起了其中一只造型特殊的漂亮水晶杯回到座位上把玩。她不会喝酒,但对水晶做的东西总是有着一股特别的喜好。

  她瞇着一只眼,将水晶杯高举,对着办公室里的灯光以各种不同的角度欣赏着它。

  「嗯,晶莹剔透,散发着七彩光泽,水晶纯度很高。」这是她的评语。

  忽地,不知怎么搞的,她眼前突然一片黑。

  「欸?」

  她拿下杯子,张开另一只眼……哦,原来是有个人站在她上方正和她对看着,莫怪她觉得乌云罩顶。看她诧异的表情,来人的脸故意凑近,可那么近的距离让她看不清楚,反而吓了一大跳。

  「哇——」她手中的水晶杯不小心硬生生撞上一旁沙发的把手,锵的一声应声而破。

  破了完了,居然还被抓包了季晓芙瞠大眼,心跳漏了好几拍,一脸哭笑不得。哦,怎么会发生这种鸟事呢?呜……莫非今天是十三号星期五?

  脑筋还在空白的状态,她拧了把冷汗,看看地上破碎的杯子,再看看对方。

  此时,那个人已经潇洒的入坐办公桌后,嘴上噙着一抹笑,气定神闲的开口,「妳来找我,就是为了要来拆我的公司?」他没有先称呼她季小姐,而是直接就这么问,彷佛对她并不陌生。

  熟悉的脸孔……熟悉的声音……

  「你你你……」连说了三个「你」,季晓芙惊得差点忘了换气,「大……大猪……猪……头……」看清他的容貌后,她就像是半夜看到鬼一样,吓得语无伦次。

  十年不见了,怎么还是这么冒冒失失的?这女人只长年纪不长脑袋吗?

  「大大猪猪头?这是什么动物?」男子似笑非笑,神态狐疑地瞅着她看,要她给个好解释。

  季晓芙僵了半分钟,混乱不清的理智才得以恢复。

  什么动物?不就是指他!

  天,原来那位孙太太就是孙东靖的母亲,而这个孙东靖真的就是她不折不扣、如假包换的高中学长——那个大铁板、死猪头、大猪头!

  因为不信当年 的孙学长会没女友,她一直以为只是同名的人,照片也随便瞄一眼,根本不算有看到……难怪她看到他妈妈时就觉得很面善,原来如此,母子俩是有几分相像。

  但……等等,她刚刚叫他什么来着?

  是大猪头噢,不会吧,天亡我也……季晓芙感觉到一百万白花花的千元大钞好像就快要长翅膀飞走了。

  这怎么可以!她咬着唇想,就算死也要撑过这一关。「呵呵,大大猪猪头,是……是我家养的猪啦。」她赶紧挤出一句话为自己解围。

  听到这话,孙东靖忍俊不禁,双手交迭,拖着下巴笑问:「季学妹,妳家不是开杂货店的吗?什么时候改行变成了养猪户?」

  他……他对她的家业还真是清楚,讨厌!

  「呵呵,那是一只迷你宠物猪啦。」她虽不能说是八面玲珑,但随机应变的能力还是有的,即使是像现在兵荒马乱之际!

  「哦,牠叫『大大猪猪头』,名字还真是特别。」再掰呀,他看她还有什么本事。

  「是啊。」她无力的笑了笑。

  他收起笑容,直睨了她一眼。「为什么突然叫出牠的名字?」当他是笨蛋吗?是叫他的吧?没想到他在她的心中是这种评价——大猪头不,是大大猪猪头

  「呃?」被他的目光扫到,她心虚的吓了一跳。

  还问呀?该怎么扯比较好呢?伤脑筋了……

  「哎呀,因为我今天出门忘记喂牠吃饲料了,到刚刚才想起来,呵呵……」白痴般的笑容配上白痴般的回答,她真是服了自己。

  哼!还真是会掰。「哦,那妳来找我有什么事?」懒得和她再说一些没营养的话,孙东靖决定切回正题。

  离开那个危险的话题,季晓芙脸部的线条总算放松了些。「是令堂拜托我来帮你介绍女朋友的。」她再次的笑,这次是专业又自信的笑容喽。

  「季学妹,看来妳真的是把『红娘』当成了终生职志?」孙东靖一手从容地托着下巴,一手的指头在办公桌上规律地点着,脑中的记忆彷佛坐着时光机,掉回了时光隧道里——

  那时他正好在准备考大学的重要阶段,这个小妮子却一天到晚不时出现,拿着别人委托的一封又一封情书来干扰他,日复一日,害他无法专心读书。

  可最后,他发现自己不是受那些情书和追求者所影响,造成他心神不宁的始作俑者根本就是她!

  每次来找他,她都是用她那张看似天真无邪的娃娃笑脸,舌粲莲花的对他道尽一切甜言蜜语,企图诱拐他和她的请托人交往,一个礼拜几乎来找他四、五次,有时候一天多到两次。

  而最初她入学就读时,也就是她开始烦他的时候——

  「孙学长,你好呀,这封信是那个………」她谁谁谁、某某某的介绍了一遍,最后又补一句,「她真的很漂亮哦,而且她还很会做便当呢。」因为她就是受到便当巴结才来的嘛。

  「哦。」他百无聊赖的接过信,没有下文。

  几个礼拜后,第二次——

  「孙学长,你人不但长得帅又好褔气呢,这次连我们本校的校花都托我来约你出去了。怎样?受宠若惊吧?看什么时候你有时间,我帮你和她安排一下。」

  「我要补习没时间,谢谢。」驻足听完了她的长篇大论,他依然淡漠地回绝。

  第三次是两天后。

  看来她的业务是蒸蒸日上,愈接愈多了。

  「孙学长,这次你真的一定不能拒绝,要不然会后悔一辈子……」她又开始避重就轻的把对方所有优点尽量夸大的报告出来,生怕他没听清楚,还手舞足蹈的加强效果。

  「谢谢,再看看吧。」

  就这样,他们的接触愈来愈频繁,不知从哪一次开始,他竟会不自觉的盯着她那张吱吱喳喳的小嘴看。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迎上她那双闪着晶亮的杏眸,他的心会隐隐悸动着、期待着……

  然而,她可以口沫横飞地露出小虎牙说他有多好多棒,多么让女孩子激赏,那么为什么她从来就没被他吸引呢?为什么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帮别人送情书来?

  不过后来他又想,也许被她一个女孩烦,总比被一大群的女孩烦要好。

  尽管思绪因她有些紊乱,但随着大考的压力加重,他决定一切等到自己上大学后再来一一厘清。

  因此,为了成功杜绝被她撩拨心湖的烦恼,最后她送来的情书,他索性全都不收。也许尽量少见面,会是不错的办法。

  他一次比一次冷漠的拒绝,她给他的脸色也就一次比一次还难看。

  他不是不知道她后来几乎都是在强颜欢笑,可惜他也不能前功尽弃,否则只会让自己更受她影响。

  可没想到,拒接情书的结果是招来了她的记恨,十年前最后一次见面,她居然还用苹果偷袭他

  真是好样的,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她永远搞不清楚状况。

  他也对自己说过,敢招惹他的人,他会要她付出代价。他誓必把她永远囚在身边,逼她用一辈子的爱来偿还。

  终于,大学发榜的日子来临,他顺利考上第一志愿。又过了几天,高中暑假也结束了。

  放下沉重升学压力的这一天,他重新回到母校圣彼得高中——

  「我要找季晓芙,谢谢。」来到高二生的教室前,他面无表情的说。

  来人却只管呆若木鸡的站着,就只差口水没滴下来。

  天呀,是已经毕业的白马王子孙学长耶!他……他竟然会跟我说谢谢呵呵呵……

  见对方傻愣地站在原地一副花痴样呆笑,他拧眉一哂。

  「我说,我要找季晓芙。」这次他刻意大声了点,以唤醒对方的注意力。

  他、他还对我笑耶……「季晓芙她不在。」难道连条件这么好的孙学长也需要找超级红娘牵线吗?

  「什么时候回来?」

  「她、她不会回来了。」学妹顿了一下道。

  「为什么?」他的表情有点震惊。

  「因为她这学期已经转学了呀。听说是在暑假时办的手续。」好可惜,要不然自己还想再请她帮忙呢。

  「妳有她的联络方式吗?」他抱持一线希望的问。

  「没有耶。」大家只记得在学校请她帮忙,哪还会管其他联络方式。「不过听说她家在公园路口有开一家杂货店,也许你可以去碰碰运气。」

  离开校园后,孙东靖照学妹叙述的地方去找一趟,但却扑了个空。

  听附近的邻人说,她举家搬迁回南部了,好像是因为爷爷身体不好的关系。

  自此之后,季晓芙音讯全无,就像是一条断了线的风筝般,不知飘往何方……

  如今十年过去了,她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清秀的娃娃脸依旧稚气未脱,大剌剌的个性从刚刚的举动看来,应该也没变多少。

  皮肤嘛,可能是因为没什么晒太阳,所以倒不像以前那么黑亮,只是和一般的女孩子比起来,她的肤色还是稍微偏深了点。

  她唯一改变最多的地方,大概就数衣着吧,简洁利落的长裤套装确实可以掩去一些孩子气, 增添几分成熟。

  自从当初失联后,随着时间流逝、工作繁忙,本来他也渐渐淡忘了此事,只是在心中隐约有一股遗憾。可对她动心明明是十年前的事,为何十年后再度看到她,当年心动的感觉却好像一点也没被光阴冲淡?

  原来自己一直在等待奇迹、等待她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让他能一偿当年的宿愿吗?而今她自动送上门来,这算不算是应验了「君子报仇、三年不晚」那句千古名言?

  季晓芙眉一抬。终生职志?当然呀,不然她还有什么专长?

  「当然,能看着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我这辈子最引以为傲的事。」她很有抱负理想的说。

  「那妳还真是有心。」他颔首表示认同,她以前在学校鸡婆、烂好人的风评,他也略有耳闻。

  见他难得大发慈悲的附和,她赶紧乘胜追击,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在哪里跌倒的,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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